高德红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指定联络人[2] 职责与限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7]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其他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9] - 特定情形1个月内终止聘任[10]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0]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