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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002414高德红外(002414)2024-04-15 20:41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比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比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比20%[5] 法定公积金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7] 特殊情况披露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0%需披露[8]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当年净利润50%需披露合理性[8]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15]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6]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1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 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需说明原因[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012年8月13日《分红管理制度》废止[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