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 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