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胡坚 刘胜强 杨明 张洪武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名晏国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独 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了解, 认为晏国菀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并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一)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三)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五)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 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我们同意《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