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股东大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6]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特殊表决情况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分类表决,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9]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9]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优先股发行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应就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17] 表决方式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19]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大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2] - 公司发行优先股、境内上市外资股,需分别统计并公告不同类型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4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7] 回购决议条件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24] 董事会授权 -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6] -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8] - 规则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8]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8]
贵州百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