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2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事前认可[2]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7] - 形成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3日前发通知[8]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