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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2月)
002424贵州百灵(002424)2024-02-29 17:54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12] 股东大会决策 - 股东大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5] - 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申请其回避[15] 争议处理 - 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的争议,由董事会向监管部门或公司律师确认[15] - 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由会议主持人审查,律师判断[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担保决策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等情况)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修改亦同[29] 日常关联交易 - 对于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按规定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需订立书面协议,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