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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002424贵州百灵(002424)2024-02-29 17:5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要求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资料与报告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公司应保存至少十年[2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上市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决策与支持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