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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002428云南锗业(002428)2024-03-20 18:33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需报告重大信息[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审计营收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报告[10]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3]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为负或与上年同期升降50%以上应报告[13] - 签署合同金额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审计营业总收入30%且超3000万元需报告[13] - 签署合同履行预计利润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审计利润总额30%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3] 重大事件进展报告 - 重大事件超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1] 信息报告时间与责任人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8] - 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17] 信息预报与责任 - 各部门、子公司在拟提交审议最先时点预报重大信息[21] - 报告人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