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二次,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 临时会议书面提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 会议举行 - 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议题由董事长依照法律等决定[6] 决议通过 - 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须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通过[14] - 关联关系董事相关决议按规则表决,无关联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4][16] 表决方式 - 记名投票表决[14]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可用传真等,超时限未表明意见视为不同意[14] 特殊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董事应亲自出席,不得委托或传真表决[15] 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20][21] 决议落实 - 议案决议由总经理等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23] - 聘任人员通过后就任或另行确定时间[23] 规则实施与修改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修改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