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检查公司财务; (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行使职权,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对公司财 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低于三分之一)。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