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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002434万里扬(002434)2024-07-16 18: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5] - 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8] - 减持计划完成或未完成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9]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公告[9]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披露[14]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监高可转让法定额度[18] - 任期内及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 [18]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 [18]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转让数量[18] 限售与解锁 - 特定情形对股份转让设限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9]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0] 其他规定 - 涉嫌违规交易登记结算公司锁定股份[20] - 持股变动达规定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0] - 董监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