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和《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