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战略引领作用,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健全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程序,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