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和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3 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