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现金分红政策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多个条件,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8]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股东回报规划,经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 - 规划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12] 分红政策调整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详细论证、履行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降低股东回报水平,变动由董事会拟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1][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