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因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或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等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 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独 董制度》、《公司章程》或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其中,因提出辞职而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 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 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