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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002463沪电股份(002463)2024-09-23 18:37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9 月 3 | 第一节 | 引 | 言 4 | | --- | --- | --- | | 一、 | | 律师声明事项 4 | | 二、 | | 释 义 5 | | 第二节 | 正 | 文 6 | | 一、 | | 本次注销及行权已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6 | | 二、 | |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2 | | 三、 | |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 14 | | 四、 |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