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