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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002478常宝股份(002478)2024-01-19 20: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 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