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委员会细则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8]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6] - 对董事、高管考评分三步,表决后报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