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公司财务状况; (经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江苏 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 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一)独立董事要重点关注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 及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