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强化 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但本制度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设独立董事 3 名。 第六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