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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002487大金重工(002487)2024-04-26 17:43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 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4 年修订)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 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