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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002487大金重工(002487)2024-04-26 17:43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并独立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对 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提案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