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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488金固股份(002488)2024-04-28 15: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