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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002488金固股份(002488)2024-08-26 19:2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 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 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 ,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