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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2496辉丰股份(002496)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 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生物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