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 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 一名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