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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科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2544普天科技(002544)2023-12-29 20:1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HILL A 真源律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致: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 -01-934 敬启者: 根据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天科技")与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公 司聘请本所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提供与中国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