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美特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002549凯美特气(002549)2024-08-22 16:5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 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股 份的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