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200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2 年 8 月 28 日,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5 年 5 月 15 日,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 订;2017 年 2 月 28 日,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2024 年 1 月 19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