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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独立董事制度
002553南方精工(002553)2023-12-13 19:2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