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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002553南方精工(002553)2024-03-14 18:43

(2024年3月 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江苏南方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公司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 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 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