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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002553南方精工(002553)2024-04-18 20:54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2] 利润分配政策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可不现金分红[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有最低要求[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决策流程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表决要求不同[7][10]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经多环节表决通过[8][9]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需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8][10] 股东权益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10]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应与股东沟通[11] - 盈利但未提现金分配预案应说明原因及用途[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