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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002554惠博普(002554)2024-01-16 17:5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