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 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