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3] 任期与补足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补足[3]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召开一次,书面通知[8][10] - 临时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三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通知方式多样[12]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不受限[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现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通讯签字表决[17][19][22] 决议相关 - 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 - 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实施情况[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载明独立董事意见[25] - 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25] 细则规定 - 与法律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