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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565顺灏股份(002565)2023-12-26 19:0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上海 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