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0]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14]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档案要求与责任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送达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16] - 报送档案时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究责任,二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0]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处罚、索赔,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生效[23] - 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3]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