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8] 其他规定 - 聘任后向深交所提交材料[7]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1] - 设立证券部由其管理[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19]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8] 其他规定 - 聘任后向深交所提交材料[7]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1] - 设立证券部由其管理[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