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 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项目、兼并、项目资本增减以及对子 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等 行为。 第六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下列未达到股东大会权限的对外 投资事项: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总裁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 第五条 对外投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