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仲裁与财产保全 - 被申请人须以1850.287022万美元回购申请人32.26%股权,后续按15%年复合收益率计算[2] - 申请人请求对贝因美集团1.3232481851亿元财产保全[3] - 杭州中院裁定冻结贝因美集团相应财产及3701.3943万股[3] 股份情况 - 案件涉及控股股东4.42万股及质押的3696.9743万股,占其持股18.84%[4] - 控股股东持有1.59404557亿股,占总股本14.76%[5] - 质押或冻结股份1.57880257亿股,占总股本14.62%[5] 影响与应对 - 案件执行对公司经营无直接重大影响,经营正常[4] - 被冻结股份强制执行或致控股股东被动减持[4] - 贝因美集团正协调解决债务,确保控股地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