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3%的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1,1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2,236.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7%。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合计 32,792,10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4%。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