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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002582好想你(002582)2024-07-22 18:5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 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减持限制 - 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未达现金分红标准等情形不得特定方式减持[9] - 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不得特定方式减持[9]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应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2] 股份转让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3] 减持披露 - 大股东、董监高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减持数量 -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5] - 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5] - 大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5] 其他情形 - 公司股东司法强制执行等减持按对应规定执行[16] - 董监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视为减持,按规定执行[18] - 大股东不再具大股东身份,九十日内减持仍遵守规定[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