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 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一名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