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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584西陇科学(002584)2024-01-15 20:19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符合条件的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