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省围海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