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公司章程(2024年4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25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6884亿元,股份总数为1156884000股[10][28]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各股东以8600万元净资产出资,折合8600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3] - 设立时高文班等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5%、23%、7%等[24] - 2007 - 2008年公司多次增资扩股[25] - 上市前高文班等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0.872%、20.287%、6.174%等[26]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7] - 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8]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相应的召开规则和决策程序[55][60][129]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有资格限制和任期规定[108][109][14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1]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配利润有最低比例要求[188]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93] - 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有金额标准[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