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
二〇二四年八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等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应 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并负有 下述忠实义务: 1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 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 不得违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