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